為加強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監管,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新規發布。 6月13日晚,證監會發布《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下稱《管理規定》),自10月9日起實施。 《管理規定》共7章37條,從明確程序化交易報告要求,加強系統接入和主機托管與席位管理、明確交易監測與風險管理等方面作出要求。
期貨行業資深人士景川告訴記者,監管對期貨交易行為的規范趨嚴,包括加強對各類交易行為的穿透式監管、強化高頻交易全過程監管。對此,期貨交易所需加強程序化交易跨交易所跨市場信息共享和監測監控保障交易所系統安全,維護市場交易秩序;期貨公司也需根據要求適配技術系統并提前完成測試。 (第一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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